網絡遊戲行業防沉迷自律公約
爲認真貫徹中央宣傳部《關于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國家新聞出版署《關于進一步嚴格管理切實防止未成(chéng)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有關精神,堅決防止未成(chéng)年人沉迷網絡遊戲,強化行業自律自省,推動遊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遊戲出版工作委員會與會員單位以及相關遊戲企業在國家主管部門指導下,共同發起(qǐ)《網絡遊戲行業防沉迷自律公約》,攜手共創風清氣正的網絡遊戲産業生态。現發布如下:
1.堅決執行管理要求,建立工作規範。遊戲企業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充分認識加強遊戲防沉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認真制定具體執行方案和實施細則,全力做好(hǎo)各項防沉迷工作;要建立實行“一把手”責任制,一抓到底,常抓不懈;堅持正确導向(xiàng),組織對策劃、研發、運營等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
2.堅決落實實名認證,精準識别用戶。遊戲企業(包括小遊戲平台)必須全面(miàn)接入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絡遊戲防沉迷實名驗證系統;各類單機、主機遊戲要同步内設防沉迷設置和家長監護系統,在下載、購買等環節必須嚴格執行身份實名認證;堅決執行向(xiàng)未成(chéng)年人提供網絡遊戲的時段時長限制和充值消費額度;對含有未成(chéng)年人用戶的遊戲産品應在遊戲相關界面(miàn)明确給出“遊戲适齡提示”标識;要積極探索運用人臉識别等手段強化用戶識别的精準度。
3.堅決築牢安全防線,抵制不良内容。嚴守内容安全底線,堅決禁止政治有害、虛無曆史、污穢色情、血腥恐怖等違法違規内容;堅決抵制拜金主義、“娘炮”、“耽美”等不良文化;堅決反對追求“唯金錢”“唯流量”等不良傾向(xiàng),下決心改變誘導玩家沉迷的各類規則和玩法設計;不得發布錯誤引導、誘導消費等内容;堅決抵制繞過監管機制,通過境外遊戲平台向(xiàng)國内用戶提供服務。
4.堅決夯實平台管理,明确具體要求。遊戲企業必須建立健全遊戲運營平台的管理機制,其中遊戲廣告平台不得推送違法違規遊戲内容、不得向(xiàng)用戶強制推送遊戲廣告;遊戲直播平台不得設置高額打賞、未成(chéng)年人打賞功能(néng);遊戲電商平台不得以任何形式向(xiàng)未成(chéng)年人提供賬号租賃交易服務;遊戲陪練平台要集中清理違法違規信息和賬号,不得向(xiàng)未成(chéng)年人提供陪玩、代練等服務。
5.堅決遵守市場秩序,杜絕違規行爲。遊戲企業必須堅決遵守并維護市場秩序;要依法依規運營遊戲産品,嚴禁無版号運營等違規行爲;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變更運營單位;建立道(dào)德品行的審核标準,不得邀請違法失德藝人代言廣告;堅決抵制利用大數據“殺熟”、抓取調用隐私信息等手段誘導用戶沉迷遊戲;加強版權保護,堅決抵制剽竊抄襲等不良行爲。
6.堅決配合舉報平台,開展自查自糾。遊戲企業要積極配合國家防止未成(chéng)年人沉迷網絡遊戲舉報平台的工作,按照要求全面(miàn)開展自查自糾;要建立完善舉報反映問題核查處理響應機制和整改流程,及時回應群衆呼聲。遊戲企業應在遊戲産品的研發、生産、發行、運營、推廣、宣傳等業務活動中,嚴格遵守本公約各項條款約束,在企業網站、遊戲界面(miàn)等顯要位置全面(miàn)展示本公約内容,用實際行動體現遊戲企業的社會責任和社會擔當。